第一部分 2015年開平市工商局決算基本情況說明
一、部門基本情況
(一)部門機構設置、職能。
1、開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設14個股室中心及13個基層工商所。主要職能包括組織管理工商企業(yè)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、個人的登記注冊,依法組織監(jiān)督管理市場競爭行為,依法組織監(jiān)督市場交易行為,查處商標侵權行為等。
(二)人員構成情況。
2015年期末實際在職人數229人,離休人員1人,退休人員73人,合計303人。
(三)決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務。
2015年,開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認真貫徹市委、市政府和江門市工商局的工作部署,以體制調整為契機,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為引領,圍繞中心,服務大局,開拓創(chuàng)新,攻堅克難,各項工作取得明顯成效,為服務我市“穩(wěn)增長、促發(fā)展”和建設幸福新開平作出了新貢獻.
二、收入決算說明
2015年收入決算3,924.86萬元,其中:財政撥款收入3,489.38萬元,其他收入435.48萬元。
三、支出決算說明
2015年支出決算3,842.42萬元,其中:基本支出3,503.98萬元,項目支出338.44萬元。
2015年財政撥款支出按功能分類劃分,一般公共服務支出3,413.03萬元,其中行政運行支出3,114.58萬元,一般行政管理事務支出6.50萬元,執(zhí)法辦案專項支出130.67萬元,信息化建設支出32.00萬元,其他工商行政管理事務支出125.27萬元;社會保障和就業(yè)支出76.39萬元,其中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離退休52.42萬元,其他行政事業(yè)單位離退休23.97萬元。
四、 “三公經費”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說明
2015年開平市工商局(含下屬單位)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的出國(境)經費、車輛購置及運行費、公務接待費(簡稱“三公”經費)合計105.94萬元,比2014年“三公經費”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162.62萬元,減少了56.68萬元,其中:
1.因公出國(境)費支出0萬元,與上年決算數持平。
2.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支出97.81萬元(其中公務用車購置支出0.00萬元,車輛運維護費支出97.81萬元),主要用于全年公務用車燃料費、維修保養(yǎng)費及其他運行費(公務車保有量49輛,平均每輛2.00萬元),與2014年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152.76萬元(其中公務用車購置支出34.69萬元,車輛運維護費支出118.07萬元),減少了54.95萬元(其中公務用車購置支出減少了34.69萬元,車輛運維護費支出減少了20.26萬元),減少原因:2015年實行公務用車改革,減少公務車購買,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支出減少。
3.公務接待費支出8.13萬元,主要用于工商業(yè)務開展按規(guī)定開支的各項接待支出,與2014年公務接待費支出9.86萬元,減少了1.73萬元,減少原因:根據厲行節(jié)約的規(guī)定要求,嚴格控制公務接待。2015年開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發(fā)生國內接待164次,接待人數共1310人,主要用于上級單位檢查和相關單位交流工作等方面的接待。
第二部分 名詞解釋
為便于社會公眾的理解,各部門需對公開內容中涉及的專業(yè)名詞進行解釋,格式如下:(以下專業(yè)名詞解釋供參考,各部門可以根據公開內容中涉及的專業(yè)名詞自行予以增減)
一、財政撥款收入:指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事業(yè)收入。
二、其他收入:指除上述“財政撥款收入”、“事業(yè)收入”、“經營收入”等以外的收入。主要是非本級財政撥款、存款利息收入、事業(yè)單位固定資產出租收入等。
三、基本支出: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、完成日常工作任務面發(fā)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。
四、項目支出:指在基本支出這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(yè)發(fā)展目標所發(fā)生的支出。
五、“三公”經費:按照黨中央、國務院有關文件及部門預算管理有關規(guī)定,“三公”經費包括因公出國(境)費、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。(1)因公出國(境)費,指單位工作人員公務出國(境)的住宿費、旅費、伙食補助費、雜費、培訓費等支出。(2)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,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、燃料費、維修費、過路過橋費、保險費、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。公務用車指用于履行公務的機動車輛,包括領導干部專車、一般公務用車和執(zhí)法執(zhí)勤用車。(3)公務接待費,指單位按規(guī)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(含外賓接待)支出。
第三部分 2014年開平市工商局決算表
(一)收入支出決算總表
(二)收入決算表
(三)支出決算表
(四)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
(五)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
(六)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
(七)“三公”經費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